中醫體質辨識儀廠家認為,病證的飲食宜忌是根據病癥的寒熱虛實、陰陽屬性,結合食物、藥物的特性來加以確定的。臨床上病證有寒熱虛實之不同,因此,在運用食藥保健時,必須考慮病證的具體性質,遵循“熱者寒之”“寒者熱之”“虛者補之”“實者瀉之”的基本原則。
寒證宜益氣溫中、散寒健脾,常用溫性熱性食、藥,忌用寒涼、生冷之物;熱證宜清熱、養陰牛津,常用寒涼性質的藥、食,忌食溫燥傷陰之品;虛證當補益正氣,陽虛者宜溫補,忌用寒涼;陰虛宜清補,忌用溫熱燥烈之類。實證則祛除邪氣,視其病變所在分別予以相應的食藥,如發表散邪、通腑泄實之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