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醫體質辨識儀廠家認為:“治未病”管理制度規范化、職責標準化:指區政府及區衛生局對本區縣所屬各級醫療機構的“治未病”工作制訂的專門的管理規章制度,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)制度是否遵照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實施意見》及《“治未病”健康工程實施方案(2008~2009年)》的有關要求
2)制度是否能體現中醫“治未病”特色
3)制度是否能對“治未病”工作起到規范的作用
(4)通過人才培養計劃的實施,“治未病”診療技術特色型人才達到一定數量:指全區通過培訓及培養,具有規定學歷的“治未病”診療技術的特色型人才達到一定數量。“治未病”診療技術的特色型人才包括“治未病”預防保健服務職業技能型人才、具有養身保健康復知識和技能的“治未病“診療醫師、“治未病”預防保健專業或學科帶頭人、技術骨干。
(5)配置開展“治未病”服務的基本設備:基本設備指辦公桌、辦公椅、患者椅、脈診、診查床、聽診器、血壓計、計算機、打印機等。
(6)“治未病”中心配置健康體檢及信息采集設備:包括計算機、打印機、電話、文件柜等。
(7)“治未病”中心配置健康狀態辨識評估及輔助檢查設備:健康狀態辨識評估設備包指中醫體質辨識儀等特殊中醫診療設備;輔助檢查設備指常規的理化、影像等輔助檢查設備(可整合本單位的其他相關資源)。
(8)提供中醫健康教育處方:指對“治未病”服務對象提供涵蓋養生保健、食療藥膳、情志調攝、運動功法和體質調養等內容的中醫教育健康處方。
(9)“治未病”分中心(健康小屋)配置健康干預設備:健康干預設備包括各類針灸、火罐、刮痧板等。